大提琴交流论坛大提琴教学与交流园地演奏者与发烧友空间 → [转帖]艺术的“美”与娱乐的“爽”


  共有18377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

主题:[转帖]艺术的“美”与娱乐的“爽”

美女呀,离线,留言给我吧!
大提琴玩家
  1楼 个性首页 | 博客 | 信息 | 搜索 | 邮箱 | 主页 | UC


加好友 发短信
等级:版主 帖子:780 积分:6691 威望:0 精华:1 注册:2010/3/22 20:19:23
[转帖]艺术的“美”与娱乐的“爽”  发帖心情 Post By:2013/10/18 9:48:48

贴子已被锁定

转自音乐周报 上周一位网友上传了一段钢琴家的演奏录音贴在微博里,没有写演奏者是谁,请其他网友自由发表意见。过了两天他告诉我:“大家听完的感受,很不好、一般、好、很好都有,而且都说出了所以然,有趣!”    艺术品在形式与技术方面都没有明显缺陷的前提下,对它的评价其实是没有“标准答案”的。有时对艺术品的鉴赏,就像对男士外貌的评价,在身高、体型、五官、头发等没有明显缺陷的前提下,“帅”与“不帅”的判断经常是因人而异的。即便“硬件”有缺陷,也会有人觉得他“很有魅力”,不过这“魅力”却并非每个人都能感受到。因此男演员相貌虽然也很重要但不是头等重要的,太多例子证明长得“有个性”、“有气质”,远比“漂亮”对于男演员更为关键。艺术品也是同样,如果以“美”作为标准来进行评价,是没有多少可操作性的。尽管美的特质有共性部分,也能总结出时代与地域特征,但即便是同一时代和地域的人,仍然会对“美”有着差异巨大的理解和感受,这就是审美差异。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评价:“你的艺术很完美,什么都对,就是不美,不让我感动。”如果是消费者以此决定是否买票或购买唱片,这个理由非常充分,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喜欢的艺术品。但如果是权威人士或机构对艺术家或艺术品作如上的评价,如果不是有意推卸责任,则显得缺乏说服力。对一件艺术品无感,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:艺术品的原因——形式与技术方面的缺陷、艺术个性的缺失等;欣赏者的原因——时代与地域审美差异、自身精神状态或者纯粹就是不合个人审美口味。如果是前者,那么“你的艺术很完美,什么都对”这半句话就不成立,因为艺术并非只要合符规范就是“完美”了,它必须有独立的个性特质,也就是必须具备与众不同的特点,才能称之为艺术品,否则就是“不对”了。如果是因为后者,那么因为欣赏者的个人好恶来评价甚至评判艺术品,这显然是不公平和没有意义的。如果选美比赛的评委说:“这位选手身材相貌气质都很完美,但就是不能激发我的性欲,所以我不能让她进入下一轮。”这不仅是不公平,甚至接近于邪恶了。但是在艺术赛场上,类似这样“邪恶”的理由经过冠冕堂皇引经据典的措辞,反而经常令大众觉得特有道理,特有深度。    这世间上让人觉得爽的东西都可以总结出许多共性,从诱发机制到满足过程大同小异,大凡就那些东西;而让人觉得美的东西就太复杂了,几乎人人都有自己的标准和习惯,而且越是高素质、高质量的人,往往标准越独特。所以制造爽可以成为生意,可以靠学习掌握其中的普遍规律,满足绝大多数人的需要,在文化领域这叫做娱乐产业;而制造美只能是个人主导的行为,即便是团队,也通常是由某一位艺术家作为主导,比如乐队指挥、电影导演等,艺术家的个人才能至关重要。由衷的艺术创作,如果运气好也能挣大钱,但如何靠造美发财这无法传授,因为它没有可以普世推广的规律可循。每一位艺术家的成功之路虽然殊途同归,但首先都要经过殊途,最后才能同归,其实都是独一无二、无法模仿的。    如今这个娱乐化的时代,很多人和机构对于艺术的清高与不羁不以为然,觉得它应该更加亲民、随和一些,最好是能够与娱乐勾肩搭背、推杯换盏。于是用娱乐的推广、营销、甄别的方式对待艺术,造成了许多“爽”与“美”的混淆与错位。艺术品到达一定水准高度之后,无法准确、严格地区分优劣,更没有分高下、搞排名的必要与可操作性。作为一种营销宣传手段,借用任何外行噱头都可以理解,但当事人不能逐渐把这些噱头当真了。技术可以比强弱,艺术无法分高低,真能分出绝对的高低,就意味着“美”的个性特征让位于“爽”的共性标准,艺术转化为娱乐,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。仙鹤如果腿再结实点、脖子再和身体比例对称一点、游泳时更符合运动力学一些、繁殖能力再强一些、叫声更粗犷一些……早晚也会被人填肥了烤熟了卷在荷叶饼里沾甜面酱吃了。    艺术的独立与优雅不是装出来的,就像娱乐的亲民与大众化是与生俱来的一样。“美”有的时候可以很安静、很内向、很自我,不一定非要“大呼过瘾”才算“美了”,那其实更多的是“爽了”。 作者----张佳林

支持(0中立(0反对(0回到顶部